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动员视频会议报道

发布时间:2011-06-20 作者:admin 阅读 : 1149

    为密切配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整顿规范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和药品集中采购工作机构等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和收费行为,促进医药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努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监察部、国务院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解放军总后勤部等六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全国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的通知》要求,省物价局于4月7日召开了全省医药卫生服务价格大检查动员视频会议。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省监察厅监察专员傅南卫、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省中医药管理局副局长曹礼忠以及省直有关部门领导出席了会议,中央、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及部分药品生产、批发、大型连锁零售企业代表等参加了会议。
    省物价局党组成员、巡视员林林做动员讲话,并对此次大检查工作进行周密部署:此次大检查工作意义重大,影响深远,要以切实改善民生需要的高度来把握;各部门要统一认识、加强领导、齐抓共管,确保此次检查工作取得实效;完善制度、规范诚信、严格自律、长效监管,做到有落实、有突破、有监管。
    省监察厅监察专员傅南卫、省卫生厅副厅长陈祝生、以及军队、武警、省属驻穗医疗机构相关领导也就各自领域如何充分配合此次大检查工作分别发表讲话。会后,各级价格检查机构按照此次大检查目标要求进行了专项培训。
    本次大检查的重点是政府定价药品最高零售价格执行情况,药品加价率政策执行情况,特别是去年我省对药品实行“三控”管理后药品生产、批发、零售(含药店、医疗机构)价格执行情况,医疗服务价格规范执行情况,一次性医用耗材、检查检验的价格和收费执行情况。检查分为二个阶段,第一阶段主要对医疗机构开展重点检查,第二阶段主要对药品生产、批发企业,社会零售药店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如果在进点检查期间仍收到对有关医疗机构的举报投诉并经检查核实的,将依法严肃处理。
    我所将严格按照《通知》要求,一方面积极开展自纠自查,开展专项整治;另一方面要全力配合各级物价监管部门,务必把此次此次大检查工作落到实处,以此次大检查为契机,同心协力,共建幸福广东。

(周晓石  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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