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疗篇
结核病的治疗原则
几千年来,结核病的治疗是一个困扰世人的难题,结核病死亡的人数一直占据了因病死亡的第一位。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才真正找到治疗结核病的有效办法。结核杆菌随肺结核病人的咳嗽而产生的飞沫,被健康人吸入而感染。在公共场所很难避免没有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存在,他们咳嗽,甚至随地吐痰,结核杆菌就会随飞沫、尘土在空气中飞扬,健康人只要吸入结核杆菌的飞沫或尘土,就可以被感染。在旧社会,特效的抗结核药物尚未发现,患结核病而死亡的比例非常高。而新中国成立以后,人民生活得到了很大的改善,居住条件日趋好转,政府千方百计在防痨治痨的工作中作出了很大的努力,使结核病人能得到很好的合理治疗,发病率和死亡率大大下降。但是,由于我国幅员辽阔,各地的经济、文化、卫生知识差别也较大,在贫穷、落后的地区,对结核病的预防和治疗方面较多的迟后于发达地区,容易对结核病造成不规则治疗,结核杆菌产生耐药性,使抗痨治疗的疗效受到了影响,而且还可能造成一些难治的病人,这给预防和治疗结核病增加了不少困难。据有关研究的资料证实,如果对结核病人做出认真的诊断,但不给治疗,2年以后有40%的病人死亡,有30%的病人阴转自愈,其余30%痰菌持续阳性,成为慢性排菌病人,再过2年以后,痰菌阳性的病人中有10%的病人死亡。因此,在抗痨化疗以前,也就是若不采取适当的化疗措施,这类病人的五年存活率是50%,自愈可能性只有20%,甚至更小。目前,由于结核病人的治疗管理不善以及病人经济条件困扰,病人不合理不规律化疗,头痛医头,脚通医脚,加之个体医追求经济利益,不能转诊,使结核病人不能归口治疗,使很多的病人不能得到及时合理的化学治疗,结果成为复发患者,治愈率明显下降,死亡率再次升高,成为传染病死亡之首。
“早期”,对已经确诊的新发现的病人,或是痰中找到结核菌阳性且排菌量较大的复治病人,都应该及早给予积极的抗痨治疗,应该做到不失时机认真做好工
“联用”,所谓“联用”即二种或二种以上的抗痨药物的联合应用。目前抗痨治疗还存在不正规治疗的现象,在不正规治疗的情况下结核菌容易产生对某种药物的耐药性。所以,当细菌产生耐药的情况下,我们采用几种药物联合应用的方法就可以达到治疗的目的。我们平时所说的“团结起来力量大”,几个朋友共同对付一个敌人,对付结核杆菌就是要采取这样的办法。再说,药物与药物之间还可以产生协同的治疗作用,提高疗效。
“适量”,所谓“适量”即是适当的剂量,根据成人、儿童体重的大小等每种药物都应给予适当的剂量,这样既可以达到治疗的目的,又可以不发生或者少发生由药物引起的副作用,这样对于抗痨治疗的疗效的提高将起积极的作用,我们在有关药物的书籍中,经常可以看到每种药物在应用以后,在人体血液内要达到一定的浓度才可能起抑制杀灭细菌的作用。可想而知,我们在适量治疗时,用少了起不到治疗作用,反倒给细菌提供了产生耐药的机会,而用多了就增加药物的副作用,对人体造成其他的损害,影响结核病的正规治疗。所以,所谓“适量”意义也就在此。
“规则”,所谓规则,就是要遵守用药的治疗规则,现在,我
“全程”,所谓“全程”就是完成治疗的全过程,在规定的时间内不折不扣完成疗程,由于结核菌的特性,专家们经过多年的摸索,认为对结核病的治疗,必须达到一定的时间才有效。所以,如何教育病人完成疗程,坚持治疗到底,这是提高治愈率的关键,因为肺结核病人在病情得到初步控制以后病人会自我感觉良好,容易误认为已经好了,不须服药了而自动停药,这正好又会造成不正规治疗,以后增加复发的机会。这些,我们应该加以警惕。
所以必须强调,只有治疗中遵守这“十字原则”肺结核的治疗疗效才好,也不容易复发,否则将全功尽弃!